区块链技术以独特的运作机制,为法律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新的形式,即智能合约。智能合约的本质是运用技术手段“翻译”传统法律合同,以代码承载法律效果的实现。然而,如何通过现行的法律制度对智能合约的运用进行规制变成为了一大难点。
首先,智能合约作为法律合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关于合同效力的探讨。智能合约生效要件的认定与传统法律合同一样,包括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对于智能合约缔约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判断存在较大困难。缔约主体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区块链智能合约有效的重要条件。然而,区块链智能合约具有匿名性的特点,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都无法通过所获取的信息确定对方的真实身份,同样也无法界定对方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智能合约是依托区块链技术运行的“计算机代码合约”,根据预设条件触发执行机制,使得智能合约能够自动执行。但值得注意的是,智能合约虽然具有自动执行的特点,但并非绝对不可更改。在实践中,智能合约的修改需要经过系统内超过51%的节点同意才能修改数据。这表明智能合约的执行并非完全不受人为干预,也即智能合约具有一定的不可撤销性,但仍存在被篡改的风险。
最后,对于智能合约的法律效力,各国的法律体系有所不同。尽管如此,大部分国家都认为智能合约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例如,《电子商务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而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也规定“点击同意”通常具有“同意”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区块链技术为法律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新的形式和可能性,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问题。为了更好地应用区块链技术,需要深入研究其与法律制度的相互影响和作用,以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则和政策框架。